皮大師,8先生等達人:我的情況有些複雜。
07年隨大波遞了NIW的I-140和485(及LP的EAD)。後經曆補材料,被拒,上述,被拒和MTR的過程。2008年I-140和所有的485轉到DC的AAO center.我有一定信心和期望並耐心等待。2010年10月底由於H1B 5年到了,為繼續工作,重新遞交了一份NIW到NBC(第一份遞交到TSC)並獲準了。
現在的情況是LP(H4)申請了一個碩士課題。為了參加CPT/OPT,可以轉F1或申請EAD.剛準備完材料交到國際辦公室辦I-20,就收到approval of I-140。當時一興奮誤以為第一個I-140獲準,就告知學校不辦F1而申請EAD了(學校的manager還不高興)。後仔細一看是第二個NIW,與前麵的485不沾邊。
現在的情形下辦F1或EAD都存在風險。目前準備辦EAD,應該向485遞交中心(TSC)遞交765表(renew3年前的那個工卡)?(可485材料在DC AAO)
請問達人們這樣有何不妥?期待各位寶貴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