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隻有我和小妹, 我倆都在美。 小妹為了我父母, 好多年前開始申請了公民。 小妹的申請特不順,中間的曲折太多。不幸的是, 媽媽於四年前故去, 媽媽彌留之際, 拉著我們姐妹,要我們照料爸爸的晚年。現在想起來, 我還會淚眼婆娑, 心痛。。。 三年前, 小妹終於拿到了公民, 在美給在中國的爸爸開始申請。 兩年前去廣州麵試,移民官發現老爸是黨員, 就叫補充材料。我們就找了廣州一家移民事物所,遞交補充材料。移民官又說, financial support材料不夠,小妹 又趕緊交上稅表等。 昨天, 移民事物所告訴我們,移民官還是拒, 理由爸將是公共負擔。 小妹, 妹夫雙雙PHD, 現在都在大IT的公司作高層, 從來沒失業過。房貸快付清,401K, 高薪,何來負擔之說?公民不是有權力為父母申請嗎??
來來回回已兩年,下來的路咋走? 現在想起來媽媽, 我就覺的對不起她, 更對不起爸爸, 留下爸爸孤身一人在國內, 沒人在他八十歲的身邊照顧他。我們姐妹隻想趕快把爸爸接到身邊來, 讓他老人家有一個幸福的晚年,怎這樣難!!
我們的爸爸還有希望過來嗎?! 是否還有任何別的辦法?到那裏去plea??? 想起爸爸就心痛。 任何建議我們都將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