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剛在上海簽證,結果被拒簽了。她是2009年8月來的美國, 幫我帶寶寶,呆了六個月,然後回國一個月,又過來了美國, 又呆了六個月。然後去年9月回的國,今年4月又去簽的。中間在中國呆了半年多了。還是被拒了。
想問問大家該怎麽辦。短期內再去簽會有問題麽?比如過一兩個月去簽。
或是跟我爸爸一起去簽?我爸來美國就住了一個月就回國了,信譽比較好,他們兩個一起去簽會好簽些嗎?但我擔心也許是給我爸簽了,還是據我媽。
還是再等時間長一點,比如五,六個月再簽??
請有經驗的朋友給我出個主意。真是頭疼。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