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如下:
1。140 已經批了4 年
2。PD date 是11 月
3。6 年H1B, 2011 11 月30號到期
4。現在需要換工作
請問我用ead工作好呢還是接著用H1B?
如果用 H1B, 我有以下幾個問題:
1。我是不是隻能transfor H1B 到新的公司,而其H1B隻用到11月29 號?
2。我可以新公司直接申請6年後的H1B延期?
3。先transfor 到新公司,在辦延期? 如果是這樣,在短期內,新公司的辦兩次。可能會有麻煩,是不是直接用EAD好些?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