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問的。他的情況是這樣的:
他們結婚是在老公還是綠卡的時候,之後老公入籍變成美國公民,老婆剛拿到婚姻綠卡5個月。現在有一個機會,老公被公司外派到中國去工作,要帶著老婆和孩子一起海歸。老公是拿工作簽證去中國,老婆現在很茫然。不知道自己是作為家屬的身份呢?還是作為一個單獨的人的身份?老婆想維持綠卡,2年後入籍。
以前聽說持有綠卡的人,外派回中國工作,隻要公司出具外派證明,這個綠卡持有者在境外工作的時間,依然可以算作在美國境內的工作時間。
她想問,1 ,老婆持有綠卡,跟隨拿工作簽證的老公回中國,可以算在美國境內累計時間嗎?這樣的情況,綠卡該怎麽維持,才能滿足2年後入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