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俠好,
請幫忙看看我的情況--說複雜不複雜,說簡單我覺得也不簡單:
個人背景:婚姻臨時綠卡-臨時綠卡轉正的指模已經打了3個禮拜了。和LG 有一些根本性的問題無法WORK OUT,個人傾向於離婚,然後重新讀書。現在是FULL TIME 上班。
1.我人在外州,但是想考NY的學校念MS或者MBA(今年秋季或者明年春季,但是希望是盡快,年紀不小了),現在正準備報稅,有想法保稅的時候用NY的朋友的地址,那麽就有可能APPLY IN STATE的學費(否則我是根本無法負擔這個學費的),但是我的問題是,如果保稅的時候用NY朋友的地址,可以不用報移民局嗎?看起來我的臨時綠卡的PROCESS也快了。。(希望)
2. 在申請FANACIAL AID的時候,我可以填寫SINGLE嗎?因為我和我LG一直跟分開報稅的?而且我看到他去年的報稅表上填的是SINGLE( 這個我也很火大,而且他的CPA給我報的時候也寫的SINGLE!) 要是我寫MFS的話估計肯定申請不上。--我們的經濟基本是完全分開的。
3. 如果現在我申請和LG離婚的話,對正式綠卡的批準有什麽影響?
謝謝大家,我現在是生活和工作兩邊很鬱悶,所以才有了重新回學校洗牌的念頭。年紀其實也不小了,當時結婚的時候以為可以安穩簡單的生活,有個自己的小家,誰知道事情會發展到這個程度,所以根本不能天真的以為婚前存在的問題婚後努力就一定可以解決。努力不是一個人的,兩個人要相互包容和體貼這個日子才能過得下去。以前不知道什麽叫哀莫大於心死,現在總算是明白了,希望不會太遲。不想在PUT 自己的LIFE ON HOLD,也想早點結束這樣的生活。 知識改變命運,雖然是老話,但是也是真理。
知道未來的幾年會很苦,但是也算是對自己的一個交代吧。
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