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F1, 現在是H1, 太太在國內, 但是幾次報稅期間,人在美國,這次可能住長時間,以前是聯合報稅,不知這樣做對不對? 現在還想這樣做的,不知行不行? 比如, 2010年, 2月到4月在美國, 2011年,從2月份起也在美國,請問2010年報稅是聯合, 還是單身報?哪一個合法?
報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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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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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2011 postreply
09: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