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485是在大放水的時候file的,PD is 12/19/2003,現在是排期當前已經一個多月了。曾經打過兩次指紋,08年case被轉到local office並且麵試,09年被要求補充材料,按要求遞交之後就再沒有任何消息了。上周五給移民局打了電話,要求service request,周一就是昨天收到email說是case被轉到TSC,有點懵了,是不是有問題了?卡在name check了?
local office難道不可以做決定嗎?- Not the final decision
為什麽還要被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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