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我的H1B EXTENSION是一波三折, 今天終於拿到了批準信, 高興地打開來看.卻發現, 移民局把EXTENSION的的過期時間就嚴格定到了6年之後, 就是說我2006年拿到的H1B, 他們就嚴格算到了2012年. 但是其間我轉過身份兩次. 我考古的時候,是說這部分時間不應該計算在內的. 所以其實應該是大概到2013年(我申請的時候是填的2013)
我該怎麽辦呢?向移民局再提交什麽申請麽?還是就應該是這樣的? 要是真的話就太慘了. 如果到明年初PERM還下不來的話就沒辦法繼續延期了.
肯請答疑,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