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了IRS 901,還是不明白。你能明確指出哪一頁那一段說如果綠卡用treaty回導致綠卡的取消嗎?多謝!
你不會說隻要是resident alien都不能用treaty吧?這個已經有很多人實踐過可以了。我現在主要是想知道綠卡跟其他的resident alien到底有沒有不同?
對於我最後提到的具體情況,就是2010上半年是J1並且還處於前36個月之內,下半年轉成綠卡,現在報2010的稅時可不可以用treaty將上半年的收入免聯邦稅?前麵863211明確說可以。希望你也能明確指出“可以”還是“不可以”?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