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加拿大登陸問題

現狀:
1,我們夫妻目前在英國,兒子一歲多在國內。
2,我們的工作合同到至少年底到期。
3,昨天拿到了加拿大簽證,4月30號過期。

問題:
1, 我們能否隻在4月到加拿大逛一圈就返回英國,然後年底再真正搬家過去?如果是,這次我們去需要帶哪些材料?必須帶加幣作為我們的funding嗎?是否可 以帶英國的bankstatement(英鎊)?我們在加拿大境內需要呆多久才能把該辦的手續辦完然後離開?有什麽手續我們必須在加拿大境內辦理?
2,填表的時候,我們寫的目的地是thunderbay,這次去在多倫多入境有問題嗎?
3,因為時間比較緊、兒子也太小,能否這次不帶兒子去(讓他的簽證過期)?以後重新給兒子申請需要多長時間,有多麻煩?

唉,這個visa的過期時間點不太理想,愁啊!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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