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父親於1月初申請綠卡,同時也遞交了回美證(I-131)申請,並在上星期收到了移民局的回執(包括I-131的)。根據回執上所說辦理回美證一般需要60-90天的時間,可是我父親已在這次來美時購買了來回機票,預定3月初回國處理一些事情,這樣的話在3月初我父親可能來不及收到回美證,機票要作廢(因為不能延期)。我父親打算給移民局寫封信,要求移民局幫他盡快辦理I-131。
我的問題是:
一,不知道移民局是否會接受我父親要求盡快辦理的請求;
二,不知道如果我寫信給移民局要求盡早辦理是否會對整個綠卡申請有影響。
三,有沒有其他辦法來盡快辦理回美證?
謝謝各位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