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還是受雇於美國公司(美國拿薪水),一旦有需要就立刻回美辦理移民事宜,

這樣是否可以?

移民擔負全家責任,常駐機會也難得,真是不好選擇。辦理CP會不會節外生枝(安全嗎?我的排期還差一年半,估計再挺到年底就拿綠卡了)?望請指教。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