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皮匠,8大俠及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多謝!

父母綠卡麵試,移民官說需要補充材料,證明我和父母的親字關係。我已經遞交了我的出生證明,有我的父母名字在上麵。但他說不充分,需要第一手材料。需要我的出生證原件,或是小的時候的上學或就醫的材料等。現在父母在美國,家裏沒什麽人能幫助辦理材料。各位能給出點什麽好的主意,非常感謝!

另外,我想到了在美國做親子鑒定,這應該能證明我和父母的親子關係吧。移民局是否接受親子鑒定結果?有哪位有過類似的經曆?大謝。

現在有點亂了,本來沒覺得有問題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