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正在申請H-1B,我愛人目前在美國,持J2,我小孩在國內。我愛人打算春節前回國去接小孩,然後在國內呆幾個月再申請返美。所以我考慮這次我申請H-1B的時候,不給我愛人申請H4(孩子在國內現在是肯定不能申請H4了吧?),有2個疑問:
1. 在我申請H-1B期間,還沒批準之前,我愛人持J2呆在美國是合法的嗎?
2. 如果我的H-1B批準了,那麽如果我愛人還在美國的話,有多長時間的合法逗留期呢?是不是必須在我H-1B批準之前出境?
或者這樣問:這次不申請我愛人的H4,他最遲什麽時候必須離境回國才是合法的?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