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些帖子上看,你的父母不需要延期,就在美國“逾期”到2012年,你得到公民紙時立即給他們申請

這樣,你的父母也不必回國,可免去拒簽的危險,還可以省去一大筆費用。我沒有實踐過,僅僅看到幾個帖子介紹的他人的成功經曆,也想給父母這麽辦,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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