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I-130中第20條問我美國境外地址,我已經在美國,這條還需要填嗎?

本文內容已被 [ 美國小蜜蜂 ] 在 2010-11-21 17:48:5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填寫I-130中第19,20條問我美國境外地址,我已經在美國,這條還需要填嗎?是空在那裏?還是填N/A?

16. Has your relative ever been under immigration proceedings?
我前夫幫我在2004年遞交過I-130申請,2005年我們因為不合而離婚,就終止了申請。

請問,16條,我該填No 還是 y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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