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firstname是多音字,在美國用的都是firstname_A lastname。可是因為是多音字,中國護照和出生公證都是firstname_B lastname。但是護照上都有加注說也可以拚成firstname_A,所以一直沒有問題。公民申請的時候我就擔心以後沒了中國護照有麻煩,所以改成firstname_A firstname_B(middlename) lastname了。還沒看到最後的公民紙,有的朋友順利改成了,有的沒有。
現在準備給父母申請綠卡,出生公證上的firstname_B lastname和公民紙上的肯定不一樣了。還有機會拿中國護照解釋嗎?我擔心他們看到名字不一樣一下就給據了。我有什麽option嗎?
1。什麽都不作,就這麽遞上去,等麵試時候解釋。好像是以卵擊石啊。
2。改出生公證,變成firstname_A lastname,如果公民紙上多了middle name,還是不一樣,是不是意義不大?可以委托國內的朋友幫忙代辦嗎?
3。這邊改名字,可以說曾用名是firstname_A和firstname_B嗎?兩個一起改成有middlename的那個。想想以後改名的繁雜就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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