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昨日去廣州麵試,沒有拿到簽證,原因給了兩個,一是資金證明不夠充分,
二是我父親身體狀況不適合移民。- If it is in writing, you have a good case to complain since it is not by law
他們回來後我們大家分析了一下,覺得資金證明可以再補,如工作單位證明,每個月的工資單,銀行存款等,可是健康方麵有什麽資料可補呢?
我父親2008年因高血壓冠心病入院做了搭橋手術,這次去廣州移民體檢,報告上寫的很明確,說他需要經常回醫院檢查,長期服藥。- not inadmissible
不知道這裏的朋友有沒有碰到過類似的情況,下一步可以怎麽辦呢?再補充材料有沒有用?如果放棄移民簽證再去簽探親簽證,是不是很大程度上會被拒簽?- 解讀"移民傾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