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入籍,提前3個月申請快,還是滿5年申請快?

如果提前3個月申請公民,要等到滿5年後才能打指紋,麵試和宣誓嗎?還是可以先打指紋,麵試,滿了5年再宣誓?

因為有朋友說,最好不要提早3個月申請公民,因為不到5年,case會被移民局擠壓在那裏,能滿5年後再通知打指紋和麵試。朋友說這樣反而會比滿5年申請更慢了。

不知道朋友的說法是否有理。請辦過的朋友指教, 特別是提早3個月申請N-400的朋友請教。

之所以急著申請,是因為父母已延期2次,到明年2月就必須回國。因為他們延期2次,如果回國必須呆上2年左右才能再來美國。我明年1月初綠卡滿5年,希望能在父母身份黑掉之前,拿到公民,可以為他們辦綠卡,這樣他們出入美國就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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