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版上老師指教!我的情況該怎麽辦?

     我已經一起遞交了EB1A的-140和485在9月中旬, 由於特殊原因急著回國,使我還沒有拿到I-485的收據,我就必須離境, 請問這種情況下,可以取消I-485申請,到中國駐廣州領事館繼續我的綠卡申請嘛? 和在美國境內申請相比有什麽不同? 並且,把已經遞交的I-485取消支票,會對I-140產生影響嘛?有其他方法可以取消I-485嘛?
 
     同時我想在回到中國後,遞交NIW申請到中國廣州領事館,可以嘛?有什麽要求嘛?
     如果我的EB1A申請被拒了,我可不可以在中國申請EB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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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249 bytes) () 09/30/2010 postreply 13: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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