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們的孩子想一想,這麽小的年紀,就跟親身父親,毫無準備地離別,將來,他大了,會跟你計較的。
你們真是過不下去了,就去離婚。法律,還是比情感,要相對公正一些。
很同情你憤怒的情緒。如果有什麽辦法,消消火,必然對你,對你的孩子,對你的丈夫,都有益。
三思,並祝福!
樓主:似乎不妥,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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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
-prettywom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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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2010 postreply
1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