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F1留學生身份入境美國的,明年2011年5月即將畢業。但是我想今年2010年12月放寒假回國看父母,然後1月底開學之前再回到美國。
問題1:我的簽證是2009年12月15日到期的。中信銀行代簽時間是說在簽證過期之後的一年之內都可以,那就是說在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2月14日期間,隻要我遞交材料到中信銀行就可以代簽了嗎?我打算12月9日回國,11日可以講材料遞交到中信銀行,這樣可以嗎?
問題2:我來美國讀書的時候,是單身。來美國之後,跟綠卡持有者結婚,並生了一個女兒。我如果今年2010年12月回到中國後,中信銀行代簽材料中,表格裏是否要填寫我老公是綠卡,我有一個女兒是美國國籍?
問題3,如果填寫了老公是綠卡,有一個美國國籍的女兒, 我是否會被拒簽?(我研究生學業還有一個學期才畢業呢)
問題4,如果順利拿到簽證,入境美國之後,讀完最後一個學期,明年2011年5月畢業,之後申請到OPT,學生簽證要到2011年12月才過期,在過期之前,我是否還能持F1簽證回國看父母,之後再回到美國?
請8大俠 皮匠老師 回答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