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本情況:
(1)我今年九月一號剛剛獲得綠卡(老婆申請的勞工二類),2000年來美,2005年(用H1B)及2008年(用AP)曾回國探親。
(2)我跟老婆現在都有工作(都是R&D工程師),去年夏天買了房子,有一個6歲的女兒。
(2)我母親73歲,家住貧困農村;父親2004年過世。
(3)我還有兄弟姐妹4人在國內,但屬於無權無錢經濟狀況都不是很好的階層。
(4)我母親2005年申請赴美被拒。當時我自己跟隨母親一起進入北京大使館簽證,我簽H1B通過,母親簽B2被拒,我問簽證官拒簽原因被明確告知鑒於我家(尤其是我兄弟姐妹家)的具體經濟情況我母親如果到美國後肯定會呆在這裏不會再回中國,母親跟著我在美國的生活肯定比跟著我哥在中國農村的生活要好,我跟簽證官說行行好幫個忙也不行,再後來我也就無話可說了。
我有一個疑問:我目前的綠卡身份會不會對我母親的探親簽證有幫助?象這種情況下簽證官會不會就不再關注我母親的移民傾向了呢?這一次要是再簽不過,那就再等5年等我有了美國公民身份直接給我母親申請綠卡了,也不知道我母親能否等到那個時候,唉。
請有經驗的專家幫忙。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