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孩子得了需要長期康複訓練的病,目前是公公婆婆主要負責陪同訓練,已經快一年,我們不是公民,公公婆婆B2簽證到期就得回去。我公公以前用J1來過多次,我們希望這次能再給他辦J1以便長期留下來。我們已經找到願意邀請他的學校,但是因為他隻會偶爾去那個學校一下,學校不會負擔他的費用,必須要一個國內的公司或者學校開個sponsorship的證明,證明我公公在美國的費用由他們承擔。我們現在有幾個問題,希望大家幫忙回答一下。
1: 國內的這個機構是否必須是大學或者科研機構?我公公搞計算機的,找一個IT公司可不可以?
2:如果IT公司可以,這個資助證明需要填什麽表?需不需要這個公司財務報表之類的東西?
3:在美國境內轉J1可以嗎?
4:如果大家有相似經驗或者覺得我們這個方案不能實施的,請賜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