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皮匠老師,老公eb2已批,老婆作為spouse剛遞交485

老公8月份才批EB2,同時8月份老婆的485交上去(結婚在485批準之前)。準備今年底的時候老公從現在的工作辭職,到老婆所在城市找工作,有可能需要幾個月才找到下一份工作。請問在老公辭職後找工作的這段時間,會不會影響老婆作為EB2副申請人的485申請?換句話說,在EB2主申請人綠卡已批的情況下,USCIS還會有可能要求主申請人的employment verification嗎?

多謝老師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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