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排期內。 可不可以自由出境。”--- 她在等待排期的時候,也即還沒有遞交485的時候,是沒有保障的。她出入境完全要靠她自己的F1 簽證。但是你幫她辦了移民後,她就有移民傾向了,於是她的F1 也作廢了。 她那個時候如果找到了工作,辦了H1,那麽就沒關係了。因為H1 允許移民傾向,還是可以回來的。
總之綠卡幫人辦綠卡是最不合算的。被辦的人,不僅有了移民傾向,不能用F1,而且在等待排期的幾年內,隻能靠自己取得H1才能進入美國。
那你明年就考公民咯。從沒聽說公民考不出來的。很容易的題目,網上都有的。再笨,花幾個月總能背下來吧。現在大約半年就能把公民辦下來吧。然後幫配偶辦綠卡,幾個月就下來了。
最保險的,還是讓她自己先找份工作,或者再繼續讀個專業,保住F1。等你公民了,再幫她辦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