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路大俠,EB1A類別的 I-140剛批,這個基礎上申請I-485的話,應該不存在排期的問題吧?
遞交I-485之後,拿到綠卡之前,如果主申請人在美國的工作到期,選擇回國工作的話,整個綠卡申請就算作廢了嗎?如果主申請人在美國沒工作,但副申請人在美國有工作,是跟著主申請人的綠卡申請一起被取消還是單獨可以批下來?
謝謝!
請問I-485遞交後回中國工作,申請算作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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