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為難的情況

我是主申請人,05年12月的老PD。EB2。RD是07年6月12日。

我的勞工卡和140上清楚地寫著pd的時間。我的綠卡是07年的10月被批準的。老婆的一直沒批,說是背景調查還沒結束。今年年初終於說是背景調查結束了,就等PD current。

在我們交了485以後,老婆的140 (她們公司辦的EB2)也在07年7月批了。

在我的485批件上,RD的時間是正確的,PD莫名其妙地寫成了RD的時間。。。當時,我
們都沒有注意到。

好不容易盼到八月,移民官那兒又說,我的批準件上寫的PD時間變成了我遞交485的時
間--明明是他們的錯誤,我老婆的PD由此就變成了07年6月我們遞交485的時間。如果想
拿回原本05年12月的PD,我必須交還我的綠卡,他們要有一個程序來改正這個問題。

沒有任何書麵文件證明是移民局承認了他們的錯誤,我們的律師跟他們打了電話,沒有什麽實質進展。移民官隻是提供了他的地址,讓我們用FEDEX把綠卡還回去,然後審理才能繼續進行。。。

You had and I140 your spouse had an I140. Because he was approved as the
principle you will be the derivative. He will need to send his card back.

Please send fed Ex to:
。。。。


有沒有明白人幫忙看看,這種情況能不能相信移民官?因為我拿了綠卡之後,就一直用綠卡工作,我沒有別的身份。擔心一旦這樣,就變成了沒有身份,更別談老婆的綠卡。。。

今天去了當地的移民局,當地的移民官開始說沒有必要把我的卡寄回去。但是後來他給USCIS的移民官(和我們聯係的那位)打了電話,回來就說,因為是他們處理我們的申請,所以必須把卡寄回去才能夠處理。我的擔心是,我們和律師寫過好多次郵件給這位移民官詢問關於我的綠卡的“SINCE DATE”的問題,因為如果等他們“更正”了綠卡之後,我不知道批準時間會不會變。如果變成最近(比如跟我老婆一樣的), 那我如何說明過去三年裏我的合法身份呢?這樣一來,綠卡不就變成重新批準的了?過去三年裏我一直拿綠卡工作和出境,那麽我又如何說明呢?這個移民官從不正麵回答這個問題,非常擔心。。。

如果我拒絕交回現在這張卡,最壞的結果會是什麽呢?

謝謝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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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非常為難的情況 -stockrhino- 給 stockrhino 發送悄悄話 (229 bytes) () 08/25/2010 postreply 13:09:08

你有485批準信,怕什麽??? -豬頭山- 給 豬頭山 發送悄悄話 豬頭山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5/2010 postreply 13: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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