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公申請H4更好(去領館就簽了很容易),然後來美國遞485申請,打指紋後,就可以回國等綠卡(不用申請AP)了。如果其間想再回來,再申請H4就行了。
我給你翻譯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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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statistici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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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2010 postreply
10: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