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探親簽證:因為年底要生小孩,所以希望媽媽可以過來幫我照顧孩子。如果這樣直接寫在邀請函裏,會不會被懷疑有移民傾向?

(我打算請我媽來半年,我爸來半年;因為自己要上班,小孩2歲前覺得自己家人帶著安心); 逗留期寫幾個月合適呢,6個月會不會太長?(當然是希望越長越好)請教類似經驗的朋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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