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太太都是今年從加拿大來的IT人士。我們都是Canadian Citizen。目前各自都有TN,都有工作。
我的公司同意給我辦H1和將來的GC。我現在隻交了我自己的H1和孩子的H4申請。沒有交太太這部分,
因為我的理解是,一旦申請H4後,TN就失效,就不能工作了。對嗎?
- 對
我太太需要自己的H1嗎?這樣我們一家辦GC的過程中,兩個人才都可以工作。
- She may continue working in TN until she files I-485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004&postID=9091
如果我太太沒有H1,我可以隻辦自己和孩子的GC嗎?太太就用TN工作,直到我們的GC下來,有可能按配偶團聚嗎?
多謝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