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沒有及時申請,還是我提醒催促下在到期前3周申請的
2。律師準備的資料連我的名字都拚錯,還讓我簽字,幸虧本人及時發現
3。HR也根本不知道我要停止工作
請問,造成這樣的錯誤和損失不是公司律師的責任和失職麽,我是否可以和公司提出一些賠償
如果等待新卡的這段時間,可否以‘volunteer’的形式工作,但是不上pay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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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EAD renew 沒有按時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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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2010 postreply
08: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