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pjiang老師看看我的case如何處理,萬分感謝!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公司幫我辦的Eb2, 優先日期是2006年12月份。在07年那次移民局大放水的時候幫我遞交了485,我先生做為dependent也交了。但因為排期一直沒有current,也沒有受理。

我先生的公司也幫他申請了Eb2,他的優先日期是2006年2月28日,現在正好趕上最新移民局的排期。他的律師在07年耽誤了,沒有能夠交 485。 現在我們讓他律師重新交一分485, 但是他的律師不同意,說準備做interfile,把我遞交的485relink到他的那裏去。

因為曾經很多次被這個公司的律師耽誤,我們不知道這樣interfile是不是會很耽誤時間,是不是應該重新交分新的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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