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公證”不是必須的,希望不要引起誤導

來源: 快樂老漢 2010-07-02 12:49:1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50 bytes)
我是因為“出生公證”不能辦理(因為無法提供已經過世多年的父母名字有效資料,公證處不給辦理),受鄰居啟發,無奈之下才辦理個“戶口本公證”,後來走個“後門”,找個返聘單位開了個“父母名字”證明,公證處就給辦理了“出生公證”,因此申報材料時,並沒有使用“戶口本公證”,隻是因為公證處必須本人辦理“婚姻公證”,不能委托他人,沒有婚姻公證,麵試時大家覺得把“戶口本公證”也帶上吧,反正錢也花了,也派派用場。如果已經有出生公證和婚姻公證“戶口本公證”不是必須的。

所有跟帖: 

據說現在三藩的移民麵試都要求有戶口文件。 -Wentu- 給 Wentu 發送悄悄話 (34 bytes) () 07/02/2010 postreply 14:19:33

看來我是歪打正著了,真怕誤導他人花冤枉錢呢! -快樂老漢- 給 快樂老漢 發送悄悄話 快樂老漢 的博客首頁 (186 bytes) () 07/02/2010 postreply 15: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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