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四月遞交F2轉F1,五月十二日批準,但要九月生效,而我先生的H1在五月十二日生效,所以後來去移民局谘詢,他們建議要麽回國簽F1,要麽立即轉H4,再轉F1。所以我就試著在美轉H4,剛批準,但是從六月十六日生效。請問我有一個月的GAP會影響以後嗎?另外我想現在立即轉F1,移民局會不會查我的GAP?另外我學校的I-20上有移民局的蓋章,是同意我F2轉F1,九月生效的章,如果我想H4轉F1,我還能用原來的I-20嗎?還是要到學校開新的I-20?I-20原件和I-94原件要交給移民局嗎?我知道F2轉F1要交原件,不知H4轉F1要不要交?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