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受到140 receipt後再file算concurrently file嗎?

問題可能幼稚了點,但是我沒有查到concurrently file的定義,所以在這裏請教各位老師:

我們140是請律師弄的,485是自己弄,我們問律師能不能concurrently file,律師說我們收到140的收據後,自己file 485就可以。

請問這種485不是和140放在一個大信封裏郵寄的情況,算concurrently file嗎?

另外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的485 的郵寄地址是什麽呢?是按照concurrently file的方式跟140同一個郵寄地址呢?還是按照485 instrument上的單獨的郵寄地址?

謝謝各位辛勤工作答疑的老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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