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幾年前申請了工作綠卡,因為眾所周知的排期問題,I-485一直處於pending狀態,優先日期為2006年4月。
去年,我又申請了婚姻綠卡,麵試很順利,但卻被告知,因為我之前也申請過綠卡,他們必須將兩個case合並後才能作決定。這一拖就是一年,我自己已經去過4次infopass,每次都告訴我,之前的工作綠卡case還沒有被合並過來,並且告訴我,他們也沒辦法。我可以想象那些人低下的辦事效率,也許我再等個幾年都不會有任何進展,我的case可能已經被他們遺忘了。我打電話給USCIS,也寫過email給他們,他們的回複沒有任何信息含量。
我還擔心,現在我這兩個pending的I-485可能已經形成了一個dead lock,要批其中一個,就得將另一個合並過來,可是這個合並過程是如此漫長,也許永遠也不會發生了。奉勸辦了工作綠卡的人,就不要再辦婚姻綠卡了,或者如果你知道自己將要辦婚姻綠卡,就絕對不要先去辦一個工作綠卡,後患無窮!
請問:這種情況聯係國會議員有用嗎?
或者,我可不可以寫信給移民局,撤回之前的工作綠卡申請?可是網上有人說,就算你撤回了之前的I-485,還是有案底在那裏,移民局還是要走那個“合並”的過程。還有人說,移民局可能會搞錯,會把你的婚姻綠卡申請一並撤銷了,那就麻煩了。(好像的確有人遇到過這麽倒黴的事情。)
請有經驗的人說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