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用H1b工作了一年半,現在辭職正在轉H4。請問H1這個名額是否就是我的了,沒有時間限製?如果我回中國後再簽 H4入境待一兩年後,找到工作,還能用這個名額嗎?是否可以收到H4-》H1的收據就可以工作,還是等到H1批準才可以工作?有律師說隻能在我上一個H1失效一年內才可以用原有的名額,超過一年或者出過境就必須申請新名額了,這對嗎?
2)H1用滿6年,如果雇主沒有為我遞交綠卡申請,但配偶的140早已批準,我的H1據此可以延期嗎?如果不能,我怎樣才能繼續工作呢?(485排期沒到沒有EAD情況下)
3)配偶140兩年前批準的,等排期沒有交上485,沒有140複印件隻有一個140批準的A Number。如果換工作原雇主Revoke了這個140的話,還能用這個Number Relink上一個140然後用那個排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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