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863211老師和皮匠老師和知道的同學幫忙:有關遞交EB1B RFE的同時再遞交一個EB1A

我EB1B in NSC, PP + Concurrent filing.上周收到RFE,但485 的 AP同時也批下來了。下個月準備全家回國,想用AP。

這幾天看到版上幾個比我background強的EB1B 在 NSC 被拒,心裏實在沒底,不知道
RFE交上去了能不能批。

現在在想,我要不要在交RFE的時候,efile一份EB1A的140去TSC,做個 backup。

如果我的EB1B case 真不幸被據,我是否可以relink我的485到新交的EB1A case,然後用AP回來?

如果我的EB1B case 被批準,我就withdraw 我的EB1A 140。或許EB1A的140 check 還
沒被cash呢。就算被cash了,也就權當花錢買心安了。

現在材料都是現成的,把EB1B的東西弄弄交個EB1A,感覺也花不了多大功夫。

請問我這樣作有沒有必要? 如果我EB1B被拒了,同時在遞交的EB1A的申請中要求RELINK 原來EB1B的485,這樣EB1B的485還會被拒嗎? 我隻是擔心如果485被拒了,AP就不能用了.


非常迷茫中,綠卡真的很折磨人呀,懇請老師們幫忙, 謝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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