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我的一個朋友海歸回國在國內的一家國企工作。他海歸前獲得了美國和加拿大的綠卡(用因私護照)。回國後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差,單位給他辦了因公護照。這次,單位要給他辦出差去加拿大的簽證。他又不想告訴單位他有綠卡。他的個人信息在兩本護照上是一致的,隻是護照號不同,辦的時間不同,一個因公,一個因私。
問題是如果簽成了,他的加拿大綠卡還保的住嗎?
-I am not familiar with Cnadian immigration law.
如果相同的情況發生在美國,會有什麽結果呢?
-If he gets a non-immigration visa e.g. B1/B2 to enter U.S., his U.S. green card will be automatically revoked/invalid.
請各位大俠及有經驗的人幫忙分析一下!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