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讀到過一篇舊帖,可惜忘了記下是哪位網友發的。帖中提到父母拿了綠卡後:
“以父母為自己孩子的care giver. 這樣每年可以申請5,000的Flex. 而且因為是父母, 可以不交nanny tax”
最近在考古怎樣以父母為自己孩子的Care Giver,並用Flexible spending account。可是好像用Flexible的程序很複雜,要寫什麽receipt的,(除非是正規的Daycare就比較容易報Flex)。哪位有經驗的朋友能具體分享一下到底怎樣用FLEX的錢付給作為Care giver的父母,get reimbursed with your FSA money。而且,我好像也沒有讀到因為是父母,就不需要交Nanny Tax. 能給個官方鏈接說明確實不需交Nanny Tax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