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要在5月底來美探親,半年前他們來過,都按時回去,簽證沒什麽問題。弟弟幾個月前離婚,心情不太好,所以想讓他這次跟父母一起過來散散心,然後大約三個星期左右回去。
想請教大家的是:如果填表時寫明married,他目前沒有結婚證,同時也擔心簽證官會質疑為什麽自己出國不帶老婆孩子;寫明離婚吧,又害怕因缺少足夠的與中國的聯係而被拒。弟弟今年30多,孩子5歲,本人在政府部門工作,不怎麽懂英語,根本沒想過移民。按道理應該實話實說,但是簽證是一件沒什麽道理的事,所以實在拿不定主意,希望大家給點意見。多謝了。
希望大家給點意見。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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