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加拿大工作和居住,是永久居民,但不是加拿大公民。因為想也許能更方便在美找工作,所以想結婚後還繼續在加拿大居住,等綠卡麵試的時候再去美國,之後還是回到加拿大,等綠卡下來之後再回美國,是否可行?
這樣的話,情況就是結婚後兩個人不在一個地方居住,申請結婚綠卡有沒有問題呢?
如果期間我想去美國的話,用我的10年b1/b2簽證入境,會不會有問題?
如果綠卡麵試之後我繼續回到加拿大,等綠卡下來的時候,我是否還可以用b1/b2入境?還是必須持綠卡入境?
還有我想請教,婚姻綠卡有沒有居住時間的限製,比如幾年內必須住滿多長時間,這個時間影響將來的入籍嗎?
多謝!
請教各位,如果我申請婚姻綠卡,期間能一直還在加拿大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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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各位,如果我申請婚姻綠卡,期間能一直還在加拿大工作嗎?
-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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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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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申請綠卡以後申請EAD和AP,我能繼續回加拿大工作,同時找美國工作,找到以後再去美國嗎?這樣雇主是不是不用幫我做h1b?
-DE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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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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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如果我在申請綠卡以後申請EAD和AP,我能繼續回加拿大工作,同時找美國工作,找到以後再去美國嗎?這樣雇主是不是不用幫我做h
-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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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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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各位,如果我申請婚姻綠卡,期間能一直還在加拿大工作嗎?
-consultant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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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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