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是可以合法居留的,但是你失業後還得找份工作。以後

有可能RFE 你,那個時候你要是沒有工作,綠卡就被拒了。

離開公司前,找到律師把以前申請的所有資料文件全部要一份copy,以備以後之需。還有make sure 485 申請表上你的聯係地址是自己家裏的,而不是公司的地址。這樣以後的通信就會全部寄到你自己家裏。你沒工作後,你的公司律師就沒義務聯係你了。so you don't want all the mails from INS to go to your lawyer any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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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wells1999的建議. -bjz2007- 給 bjz2007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26/2010 postreply 19: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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