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RFE 你,那個時候你要是沒有工作,綠卡就被拒了。
離開公司前,找到律師把以前申請的所有資料文件全部要一份copy,以備以後之需。還有make sure 485 申請表上你的聯係地址是自己家裏的,而不是公司的地址。這樣以後的通信就會全部寄到你自己家裏。你沒工作後,你的公司律師就沒義務聯係你了。so you don't want all the mails from INS to go to your lawyer any more.
你現在是可以合法居留的,但是你失業後還得找份工作。以後
所有跟帖:
•
謝謝wells1999的建議.
-bjz2007-
♀
(0 bytes)
()
02/26/2010 postreply
19: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