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皮大師、8大師和各位達人幫助出個主意

我現在辦理移民,也碰到老人公證那些問題,後來看了幾個帖子,通過“走後門”,找關係,我們的出生公證(有去世多年父母名字)可以辦了,但是婚姻公證因為我們曾經經曆文革、戰備搬遷、工作調動、換房搬家有8次之多,結婚證有可能丟失,也有可能壓在那裏,國內親友不可能找到,公證處不給辦理婚姻公證。
請各位支招,我們用什麽方法(戶口本、親友證明、單位證明)可以使移民局接受?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