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同時遞交1-140/485.但有一個關於結婚公證的問題請賜教:現在隻有一份結婚公證,是根據我丈夫作為結婚證持有人辦理的,沒有我作為結婚證持有人辦理的公證書.但是好像I-485時必須出具雙方各作為持證人分別的公證書. 我想問問,能否先拿我丈夫的結婚公證書遞交485的材料,然後我再補辦我的那份,之後等通知作為補充材料遞交,這樣會有何影響? 還是必須兩份公證同時遞交才會辦理,不同時遞交就會退件? 另外中國結婚證能否在美國公證,如果是在什麽部門? 對您在百忙中回答我的問題感激不盡!!!
急問關於485的問題
所有跟帖:
• 回複:急問關於485的問題 -法居士- ♂ (349 bytes) () 09/27/2004 postreply 08:42:42
• THANKS A MILLION!回複:急問關於485的問題 -RTTOII- ♀ (0 bytes) () 09/27/2004 postreply 08: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