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出生證(或出生公證)是為了核實一個人的身份,並非為了其人與其父(或母)的關係,雖然有的時候出生證能夠證明父(或母)子關係。一個顯然的反例是過繼或收養。
出生證應該含下列內容,本人姓名、性別、出生日、出生地點、父母姓名。後來的出生公證,還帶有照片。
在 I-485 的申請中,要受益人,--同學之父母,--的出生證(或出生公證),就是為了核實受益人的身份 (identity), 而非為了核實受益人與同學之父(或母)子關係。父(或母)子關係的證明,是在 I-130 階段的事兒。
出生證必須由授權機構開出,我不認為"經理的書麵證明"會被認可。一個可能的權益之法是,戶口的複印件。
如果是生父母而無離異,結婚證不是一定需要的。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1&postID=6735#I130addr
回複:請問皮和863211老師,國內原來領導的證明有用嗎?
所有跟帖:
•
代朋友謝謝!權威部門沒有根據不給開老頭的父母名字的證明
-pdog-
♀
(94 bytes)
()
02/15/2010 postreply
08:02:33
•
回複:代朋友謝謝!權威部門沒有根據不給開老頭的父母名字的證明
-863211-
♂
(88 bytes)
()
02/15/2010 postreply
12:23:03
•
代朋友謝謝8老師!看來有些希望了
-pdog-
♀
(0 bytes)
()
02/15/2010 postreply
13: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