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護照:我的護照有效期少於6個月了(忘了去更新了),現在又有點急,但我父母的護照是新辦的,有效期10年,這樣應該沒關係吧,因為我不是簽證申請人。
3。親屬關係證明:這個我好幾年前出國的時候做過很多公證,其中也有親屬關係公證,但是因為十好幾年前做的了,不知道是否還有用,是不是需要重新去公證一次?
4。財產證明:因為我提供父母來美的花費,所以我要做證明,也是看精華區,好像要什麽I134,我怎麽都沒找到這個表,是不是因為太老了,現在不適用了,我隻要讓我的銀行給公證一下就行了?
新人,問題比較多,請大家多多幫忙,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