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H1B第9年開頭,2001年底以H1B赴美至今.還是掛在9年的雇主下,I-140已拒,因現老板拒絕提供支付能力證明.
同意明天到一家公司麵試,該公司的總經理要求填I-9表先,我告他I-9表對雇我沒有關係.需要h1b轉換並應質詢移民律師,並明確告訴他我是大陸生人,不是屬於I-9表上適用的非公民的美國人. 該總經理答複說他和USCIS討論了我的情況,堅持說是USCIS告訴他用I-9表即可完成雇我的手續,(俺頭昏拉),還說待明日他要給我看他和USCIS的討論記錄.
填I-9表至少是要有A號的.
問題是: 用I-9表能雇外籍工人嗎?
我看是uscis答複有誤.